(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主要是对新国标的贯彻和监管。
市面上跑但电动自行车,那些遗留下来的电摩就不说了。只说新国标部分,很多我看都不符合标准,不知道3C认证中心和市场监管总局如何监管的。对待标准是如此敷衍?
比如标准第4.3规定,”电动自行车的软硬件均应当具有防篡改设计,放置擅自改装或改动最高车速、功率、电压、脚踏骑行能力“。
很多车子速度都炒锅25了,专卖店还兜售高速度的车子。说明防篡改设计根本没用,3C做型式试验怎么没有验证不合格?尤其是脚踏,没有一个有防篡改。毕竟最简单的就是把踏脚拿走,只剩下杆子空转。甚至有去掉链条的。
还有4.1,”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等于48V“,但是好些地方60V的也依然按照新国标在上牌。
6.1.7,车速提示音,超过 15就要持续提示。但马路上罕有车子这么响过。不要说速度没达到。我试过一辆和平,就是会响的,只要稍微加点速度,就一路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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