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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成红)近日,赫章县公安局威奢派出所民警在进村入户开展“万警进万家”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过程中侦办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劝投一名涉诈犯罪嫌疑人。
此前,威奢派出所民警掌握线索:辖区黄某系涉诈人员,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嫌疑。2月7日,民警在辖区中营村开展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工作过程中了解到黄某目前已返回威奢乡家中。
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联系黄某对其进行耐心劝导,向其讲解政策法规并表明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的信心决心。同时,民警还对其家属进行思想动员,引导家属劝诫黄某早日投案并主动交代犯罪事实,争取从宽处理。
2月8日,黄某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经讯问,黄某如实供述了其先后于2022年4月、5月在六盘水市两次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转账共计16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黄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个人申领银行卡,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出租、出借个人银行卡帐户给他人用于违法犯罪的,出租、出借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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